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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人大信息

                    天山区人大视察法院“执行难”案件

   法院“执行难”   是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为此,天山区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 6 月 16 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委员对区人民法院 2003 年至 2004 年第一季度执行情况和 2003 年至 2004 年第一季度人大督办的 27 起执行案件进行了视察。
   视察前委员和代表持证视察共走访当事人 30 多人次,采取与当事人交谈、询问、查阅案卷、等方式进行。视察的当天委员和人大代表还专门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领导关于执行案件的专题汇报。 视察结束后,委员人大代表、法院领导执行庭的全体干警就“执行难”的问题一起进行了座谈,并就 2003 年至 2004 年第一季度人大督办的 27 起执行案件邀请法院执行局领导进行解答,目前,执结率达 80% 以上,其余案件为中结案件。通过视察,委员和代表认为难的症结主要是法律规定不够健全和完善;当事人风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执行意识不强; 社会环境对执行工作的影响。主要表现:一是一些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想法设法逃避执行,形成了“人难找,物难寻,案难办”。二是社会诚信道德水准不高和信用制度缺失。三是协助执行义务人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或不严格履行协助义务。四是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严重干扰和影响执行工作。 4. 法院自身的原因。针对以上问题委员和代表建议:第一,要加强立法工作,为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二,人大及其常委要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三,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提高执行效果。第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五,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天山区人大常委会 刘荣